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拓展监理/设计服务合作商入围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拓展监理/设计服务合作商入围项目已批准,采购人为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比选申请。
一、采购条件
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拓展监理/设计服务合作商入围项目已批准,采购人为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比选申请。
二、项目概况
1.比选编号:0747-1860SITCZ127
2.项目概况:为完善公司合作伙伴体系建设,提高采购效率,对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拓展监理/设计服务合作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通过公开比选后的合作商须与中国东信签订《供应商入围框架协议》,并纳入中国东信公司业务拓展合作商库管理,作为中国东信的业务拓展入围合作伙伴。中国东信业务拓展入围合作伙伴可获得中国东信集团公司及其各分子公司后续具体拓展项目的比价资格,比价胜出的合作伙伴将作为该项目的拓展合作商。
与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已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的单位无需参加本次项目的比选,直接纳入中国东信公司业务拓展合作商库管理。
3.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八个标包。
标包一:房屋、市政、机电类监理服务合作商:具备与中国东信共同进行业务拓展能力及提供建筑监理、市政工程监理及机电监理服务的合作商。
标包二:电力类监理服务合作商:具备与中国东信共同进行业务拓展能力及提供电力类监理服务的合作商。
标包三:通信或广电类监理服务合作商:具备与中国东信共同进行业务拓展能力及提供通信或广电类监理服务的合作商。
标包四:信息系统工程类监理服务合作商:具备与中国东信共同进行业务拓展能力及提供信息化类监理服务的合作商
标包五: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合作商:具备与中国东信共同进行业务拓展能力及提供建筑工程类设计服务的合作商。
标包六:市政工程设计服务合作商:具备与中国东信共同进行业务拓展能力及提供市政类设计服务的合作商
标包七:电力工程设计服务合作商:具备与中国东信共同进行业务拓展能力及提供电力工程设计服务的合作商。
标包八:通信或广电工程设计服务合作商:具备与中国东信共同进行业务拓展能力及提供通信或广电工程设计服务的合作商。
4.交付/交货地点:业主指定的地点
5.项目性质:服务采购
6.适用范围:本次比选结果适用于采购人指定的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各分公司、子公司的业务拓展合作。
7.有效期:2年。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标包一:房屋、市政、机电类监理服务合作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即可(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最新的网上查询截图)。
3.同时具备建设管理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及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三种资质,或者具备监理综合资质。
4.业绩要求:申请人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及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三种专业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之和(该合同金额指监理服务费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标包二:电力类监理服务合作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即可(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最新的网上查询截图)。
3.具备建设管理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者具备监理综合资质。
4.业绩要求:申请人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电力工程监理服务业绩累计合同金额(该合同金额指监理服务费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标包三:通信类监理服务合作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即可(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最新的网上查询截图)。
3.具备建设管理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者具备监理综合资质。
4.业绩要求:申请人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通信类监理服务业绩累计合同金额(该合同金额指监理服务费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标包四:信息系统工程类监理服务合作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即可(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最新的网上查询截图)。
3. 申请人具备有效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申请人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信息化类监理服务(含信息化工程建设中的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信息应用系统的新建、升级、改造工程等监理服务)业绩累计合同金额(该合同金额指监理服务费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标包五: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合作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即可(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最新的网上查询截图)。
3.申请人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以及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两种资质,或者具备设计综合资质。
4.业绩要求:申请人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项目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之和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且累计建筑工程设计建筑总面积之和不少于100万平方米。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标包六:市政工程设计服务合作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即可(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最新的网上查询截图)。
3.申请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工程设计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者具备设计综合资质。
4.业绩要求:申请人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项目市政工程设计专业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之和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标包七:电力工程设计服务合作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即可(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最新的网上查询截图)。
3.申请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设计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者具备设计综合资质。
4.业绩要求:申请人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项目电力工程设计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标包八:通信与广电工程设计服务合作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即可(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最新的网上查询截图)。
3.申请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通信与广电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者具备设计综合资质。
4.业绩要求:申请人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项目通信或广电类工程设计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四、审查方法
1.本次比选采用有限数量制,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标包一、标包二、标包三、标包四按照审查方法选取前5名通过比选,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若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不足5名,则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均通过比选;标包五、标包六、标包七、标包八按照审查方法选取前5名通过比选,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若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不足5名,则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均通过比选。
3.通过比选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比选范围内的采购。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7月17日上午9:00-2018年7月3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
申请人须于比选文件发售时间截止之前,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比选文件。申请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比选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未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获取比选文件的申请人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比选,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递交的响应文件。
比选文件售价:每个标包售价人民币200元(大写贰百元整),售后不退。
本项目不接受寄的方式提供比选文件。
获取比选文件时如遇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86391277
六、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纸质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 10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9号九洲国际34楼。
2.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比选申请文件:
3.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4.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ainfoharbor.com)、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e.sinochemitc.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西南宁市平乐大道18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9号九洲国际34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甘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15607718422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件:gcjlgyr@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17日